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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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津宁河政办发
名    称 :
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1120221000192727Q/2020-0105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宁河政办发〔2015〕8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自行安排。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各单位将值班安排情况务于3月 31日前分别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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