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残联拟定的天津市宁河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区残联拟定的《天津市宁河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宁河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实施意见
区残联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提升残疾人社会地位,增强残疾人全面发展能力,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残联拟定的天津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区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法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格局和业务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扶残助残活动深入开展。
(二)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区14个镇残联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每个镇选聘了一名残疾人专职联络员,负责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的联系。全区共有282个村和33个社区都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了工作补贴。2015年,有36名镇残疾人专职联络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通过市残联综合能力考试,并纳入社区工作站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三级组织网络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建立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三)残疾人普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十二五”以来区政府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在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残联提供的生活救助金。“十二五”期间,为4819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2006万元,为265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补贴1094.6万元;投入35万元为全区的一级残疾人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发放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6.3万元;全区5个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为118人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投入资金12.76万元;为3326人次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投入资金358.51万元;对44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新建和修缮房屋,投入资金141.9万元;为1200名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投入资金52.2万元;对284名精神残疾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38.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64.87万元;为了使残疾学生和双残户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我区每年按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初中生400元、接受高中教育的每人每年补助500元的标准发放教育助学金(接受高等教育的按市文件要求,认真搞好申报工作),五年来,我区共为1633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金118.86万元;对59名重度残疾儿童进行送教上门服务,投入资金20.65万元。
“十二五” 期间,积极开展了“冬季送温暖、夏季送凉爽”活动,为丰富视力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投入资金6万元为500名视力残疾人每人发放一台收音机;开展“送温暖”活动,投入资金80万元,为2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送去大米;在市级款物的基础上,我区又为残疾人投入款物800多万元;投入资金对全区各镇专职联络员和社区(村)专职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残疾人康复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工作期间,我区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积极与市残联康复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区康复医院和各镇卫生院开展了多种残疾人康复项目,使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期间,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27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100%;完成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214名(任务150名);救助聋儿培训18名(任务14名);为205名听力残疾人佩戴助听器;为2名3岁以下的聋儿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22名脑瘫、孤独症儿童系统化康复训练(任务11名);培训脑瘫、孤独症儿童家长22名(任务4名);为272名贫困盲人免费定向行走训练(任务250名);为433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开展免费送药服务;广泛开展了补碘宣传活动,举办各种宣传栏、展示牌6期、张贴宣传画240张,宣传标语160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多份,接受义诊的特需人群共600人次;依托区、镇、村(居)三级社区康复网络,广泛开展了开放式、综合性、社会化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为解决重度肢残人出行困难问题,我区通过积极募集资金和挖掘捐助渠道,共向735名家庭生活困难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捐赠了一辆轮椅,为就学、就业的残疾人发放电动轮椅28辆,使他们自主出行融入社会生活有了保障;为贫困重度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用具1284件。“十二五”以来,不断加强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阵地、镇康复站、村(居)康复室建设,配备了适合残疾人康复训练的康复器材,为残疾人康复起到了帮助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生存之本,“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工作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实施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截止“十二五”末,已建成残疾人扶贫基地14个,集中安置690名残疾人就业;二是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奠定基础,依托区广播电视大学、人力社保局培训中心、区委党校等部门对求职的残疾人进行岗前培训,共有201名城镇残疾人得到了职业技能培训,求职培训率达到100%。对农村残疾人开展了种植、养殖和手工编织等项实用技术培训,共培训农村残疾人1600人;三是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00万元。
(六)残疾人信访维权和无障碍工作
随着残疾人工作不断深化,相继出台残疾人社会保障、就医、救助等方面文件,从政策上维护残疾人利益。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以及区督查室分别对我区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以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十二五”期间,对残疾人开展法律服务与援助86人次,为残疾人答复信件34封,接待来访22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46人次,及时有效地为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进社区、进家庭,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状况核查。投入资金20.03万元为13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修建了无障碍设施;投入资金45.43万元完成社区无障碍建设37处;投入资金10.34万元对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改造;投入资金35万元完成了70名肢体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置换工作;投入资金230万元对区特教学校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城区内的公共场所和新建的居民小区都实现了无障碍化。
“十二五”期间,全区残疾人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但还存在着基层残疾人组织不够活跃、残疾人服务设施不完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较低、残疾人事业发展仍较大程度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十三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加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发展目标
——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有较大提高,增长比例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体系更加完备,有效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障程度。
——残疾人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
——残疾人文化建设得到切实加强,精神文化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自强不息精神和扶残助残风尚得到大力弘扬。
——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十三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保障,多措并举,着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1.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应保尽保。深入落实好困难残疾人低保救助、养老保险补贴、居家托养服务、重度护理服务等普惠政策,努力实现居家托养、重度护理、残疾人护理服务全覆盖,实现残疾人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建立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残疾人的补贴标准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提高。
2.逐步提高医疗康复救助水平。继续落实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和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补贴制度。全面落实重度、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及优抚对象家庭中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全额补助政策。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康复项目和定点医院数量。
3.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7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治疗、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二)整合资源,增加投入,着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
1.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完善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结合区卫计委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以社区康复站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康复服务。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术,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完善聋儿康复网络。提升残疾人康复水平。
2.优化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的结构和布局,建立和完善以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托养为骨干、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服务为基础、庇护工场为补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大民办公助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养护服务项目建设。
3.全面实施政府购买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依托医院、社区、村卫生所(站)等资质齐全的卫生机构就近就便为重度残疾人开展护理服务。
(三)强化管理,注重培训,着力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1.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积累资金,促进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职能,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2.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制度,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法予以处罚。
3.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继续做好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培训等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补贴工作。全面落实残疾人各教育阶段免费、补贴和助学金政策等。建立和完善0-14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统计制度,为全面实施残疾儿
童少年学前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建立基础数据,为制定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4.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继续依托区残疾人教育培训基地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需求残疾人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
5.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落实天津市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方案,扶持共建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实现精准扶贫。
6.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纳入区各类产业创业孵化园区,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适于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残疾人。支持兴办工疗、农疗等残疾人庇护性就业机构。支持开辟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等渠道。
7.完善并落实《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和补贴办法》。探索新型培训模式,组织引导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网上教学,为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分类培训。
(四)加强宣传,优化环境,着力优化残疾生活氛围
1.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办好残疾人图书室和盲人阅览室,支持在区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开办电视手语栏目。
2.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及相关产业发展。建设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作、残疾人题材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
3.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提高残疾人的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筛选体育人才,参加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七届特奥运动会。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和器械,建设一批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健身示范点和特奥活动示范社区。
4.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建设提供各种便利。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
5.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继续开展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为残疾人出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重视信访、维护稳定,着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区“七五”普法规划。
2.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开设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开办残疾人信访维权窗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
3.健全残疾人诉求和权益维护制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方便残疾人就近、及时、快捷、高效获得法律援助。逐步增加专项维权资金投入,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4.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制定和实施扶助残疾人的政策,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六)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
建立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考核机制,促进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的发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业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更好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4.坚持“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5.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工作方式。按照我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各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6.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7.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