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宁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大对全区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府研究决定,对宁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陆 盈 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焦 健 区发改委主任
何敬兴 区住建委主任
李贺喜 区水务局局长
吴凤友 区审计局局长
靳怀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柴连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如红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陆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019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