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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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1120221000192727Q/2020-013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宁河政办发[2019]3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宁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大对全区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府研究决定,对宁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陆  盈  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焦  健  区发改委主任

何敬兴  区住建委主任

李贺喜  区水务局局长

吴凤友  区审计局局长

靳怀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柴连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如红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陆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019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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