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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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局 宁河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1000192727Q/2023-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宁河政办发〔2023〕1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局 宁河区人民政府

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办、局:

2023年7月28日,区政府与市气象局签订了《天津市气象局 宁河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确保双方合作取得实效,根据《协议》内容,区气象局制定了《天津市气象局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台账》(简称《台账》),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台账》印发各责任单位,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将落实好《协议》作为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台账,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将落实《协议》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快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

三、加强跟踪报告。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梳理落实《协议》的工作情况,围绕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三个方面,撰写总结报告,每年6月底、12月底,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过政务邮箱报区气象局。区气象局要全面汇总信息,认真分析各项任务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度滞后的要积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推动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天津市气象局 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台账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件:

天津市气象局 宁河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河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工作任务台账                                                                      

主要工作任务

建设内容

具体落实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筑牢气象防灾现状第一道防线                    

(一)健全智能气象观测体系,增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精密监测能力,强化冬季降水、交通、农业气象观测和城市内涝监测,加强各类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

1.针对提升冬季降水观测能力,优化智能气象观测站网体系,在七里海湿地、潘庄镇、岳龙镇和东棘坨玉米良种场4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升级4套降水观测设备,实现全天候降水自动观测。

七里海管委会、潘庄镇人民政府、岳龙镇人民政府、东棘坨镇人民政府、区气象局

2024年3月

2.落实宁河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及宁河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站点探测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宁河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清单》各项职责,加强气象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探测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探测数据准确性。

区气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各街镇

长期坚持

(二)建立气象与多部门监测设备共建及数据共享共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联防联动能力。

3.联合天津市公安宁河分局共同开展标准化路段监测设备的建设,并建立相关数据和主要内涝积水路段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风险提示气象服务和低洼地段实景实时监测。

天津市公安宁河分局、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三)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推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在宁河区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应用,提高多灾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4.按照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求,气象部门已经基本完成本区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现已形成调查数据表格28套,历史灾情数据364条,风险评估图件18件,风险区划成果图件产品85件,普查报告1份,风险普查资金已经纳入到2023年支出预算,需要区政府年底前落实风险普查资金。

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

5.建立本区风险普查承灾体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为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提供数据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管委、区统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气象局

2024年8月

(四)建立健全雷电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和隐患治理体系,加强防雷减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6.组织开展培训,持续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在宁河区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应用,提高多灾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宁河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各街镇

2024年5月

7.落实防雷减灾属地化管理,将气象防灾减灾等纳入地方应急管理责任考核体系。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各街镇

2023年11月

二、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

(五)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为小站稻种植、生猪养殖、稻蟹生态养殖、特色设施农业等提供精准、智慧气象服务。

8.开展小站稻种植、生猪养殖、稻蟹生态养殖、特色设施农业等服务需求的调研,了解服务需求,制作有针对性的气象服务材料,开展服务。

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六)开展小站稻全生育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专业化气象服务,推动小站稻气候品质评估和信息追溯等增值服务。

9.开展小站稻气候品质评估和信息溯源,打造宁河高品质小站稻品牌,提升品牌的科技内涵和经济附加值,为生产企业“锦上添花”,助力宁河特色农作物高质量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10.对接宁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调研气象服务需求,并将智慧气象服务模块,融入到宁河国家现代产业园区二期建设中,形成共识建设智慧农业气象共享服务平台,为宁河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宁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气象局

2026年11月

(七)开展基于气象影响预报的旅游气象个性化定制服务,以农业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特色小镇等气象服务保障为重点,推进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业务。

11.开展基于气象影响预报的旅游气象个性化定制服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区文旅局、区气象局、各街镇

2023年11月

12.运用旅游气象影响预报个性化调研成果,找准服务定位,推进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

区气象局

2024年9月

(八)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加强关键农时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保障。

13.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委沟通合作,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了解关键农时农业气象灾害服务需求,共同开展关键农时气象服务;与区农技服务中心共同制作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产品,为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发展中心、区农技中心、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九)进一步加快在宁河区各类园区中实施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为园区规划布局、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支撑,建立宁河区重大规划、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目录。

14.推进风电项目等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强化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监督管理。

区气象局

长期坚持

15.在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2023年底前完成2个园区的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招投标工作。

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

三、提高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十)开展生态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在七里海湿地建设生态气象观测站,进一步丰富宁河区生态气象观测与服务手段,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监测评估和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

16.与七里海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在七里海湿地建设生态气象观测站,进行数据监测,为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监测评估和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区七里海管委会、区气象局

2023年11月

(十一)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和精细化评估,为相关项目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

17.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和精细化评估,监管和督促风能、太阳能等相关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并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气象局、区发改委、相关企业

长期坚持

(十二)开展生态气象预报预警、大气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气象服务和大气污染气象评估业务。

18.基于七里海湿地超级生态站采集的数据、卫星遥感数据等,开展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为政府部门提供生态文明决策服务和预报预警业务。

区气象局

2026年6月

19.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评估业务,形成评估报告,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区气象局

2026年6月

20.形成大气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为做好大气环境突发污染事故气象保障服务,推动气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供保障。

区气象局

2023年11月

(十三)增强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防灾减灾型向生态修复型转变。

21.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强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区财政局、区气象局

长期坚持

四、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宁河气象高质量发展

(十四)强化暴雨、强对流、干旱、大雾等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服务技术科研攻关。

22.开展宁河区暴雨、强对流、干旱、大雾等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服务技术科研攻关,形成服务指标开展精细化服务。

区气象局

2027年11月

(十五)支持气象人才参与区属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将气象人才培训统筹纳入区人才培训体系。

23.区气象部门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人社、区委编办等部门,积极争取区发布中心和区人影办人才引进许可,并将气象各类人才纳入到区级各类人才工程和培养计划。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科技局、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十六)加强气象地编人才管理和培养,强化本地化交流沟通。

24.加强地编人员管理和培训,把地编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区人才培训和交流体系。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十七)强化气象关键技术、科研攻关项目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加快合作成果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25.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城管委、住建委和规自局等部门合作,开展暴雨阈值的研究,形成中心城区暴雨内涝指标,开展暴雨风险预估服务。

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区气象局

2026年11月

26.完成七里海河蟹和桃树气象服务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气象服务,持续推进宁河气象高质量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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