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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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0001120221MB1655850T/2020-001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宁卫医【2015】7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内容概述

    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建立起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各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内容全文

        

  

  

宁河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

宁卫医【20157

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建立起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各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契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以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为抓手,通过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范行为、成本核算、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分级诊疗等综合措施,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降低药品、耗材费用,不断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6年底,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力争控制在40%左右;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增幅、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呈下降态势。到2017年底,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力争总体降低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的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全区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均增幅不超过5%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是公立医院的重要责任。各级公立医院要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为重点,努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各级公立医院要加大临床路径应用工作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原发性肺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恶性肿瘤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2016年底,二级公立医院50%的出院患者、三级公立医院3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底,上述比例分别达到70%50%

  2、严格执行“三合理”规范。进一步落实 “三合理”规范,坚持因病施治。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患者用药损害。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杜绝抗菌药物滥用。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指标。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通用名数和金额数全面达到天津市规定比例。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严格整治“大检查、乱检查”,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及以上医院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总体达50%以上,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达6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

  3、实施检查结果互认。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建立医疗联合体的相关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的项目,在全区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间实行互认。

  4、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认真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天津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推动医院业务流程重组,改革医疗流程,临床、医技、后勤整体推进,不断提高首诊确诊率、检查及时报告率和入院三日手术率等。开展日间手术,并在具备微创外科和麻醉支持的条件下,对既往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明确单一、临床路径清晰、风险可控的中、小型择期手术推行日间手术,提高床位周转率,持续缩短平均住院日。2016年力争公立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9天左右、10天左右;2017年上述指标力争分别控制在8天左右、9天左右。

  5、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把医院基础管理放在医院管理的突出位置,狠抓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基本训练落实。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等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诊疗常规和规范。加强院内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院、科、个人三级院内质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提升医务人员基本素质。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技术标准,全面落实手卫生规范,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消毒供应管理,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病历处方质量、诊疗规范等院内检查、评价、考评机制,强化基本制度、规范落实,以制度保安全。全面实施患者安全目标,加强患者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推行各项患者安全保障措施,使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成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自觉行为。

  6、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主体责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影响医疗费用高低的关键因素之一。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取消后,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二)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管理

  各级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实行全成本核算、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优化收支结构,不断提高运行效益。

  1、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各级公立医院要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力;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年度预算收支规模,医院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合理确定人员支出、管理费用等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对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支出应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

  2、全面推动成本核算工作。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天津市医院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加强全成本核算,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和费用审核制度,科学开展科室成本、项目成本、病种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等相关成本核算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要建立成本监控制度,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应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加强成本数据研究分析,对用量大、价格高、费用增长快的耗材和项目要重点监控,切实把实际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以内,促进医院内部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将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内部绩效考核、预算管理、奖金分配、评奖推优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成本核算工作全员重视、全员参与。成本核算结果应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要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医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和查询制度,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增加收费透明度。要把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依法收费的自觉性。严禁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尊重患者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完善医药费用管控措施。各级公立医院要科学制定每门诊人次费用、每床日平均费用、出院者平均费用等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的控制指标,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充分利用医保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建立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内在激励机制,主动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改变医院收入结构,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比重,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

  (三)切实加强医院内部人事分配管理

  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和同岗同酬的原则,推进岗位管理,科学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1、大力推进岗位管理。依据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合理核定人员总额,并在人员总额范围内,根据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类别的岗位。积极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要拟定岗位设置说明书和岗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岗位聘用条件、要求和相关待遇等内容,定期按岗公开竞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新进人员一般按公开招聘程序要求和人员准入要求进行聘用,对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引进,结果公开,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2、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要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和岗位职责要求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机制。要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行为规范、技术能力、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考核指标,严格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经济收入指标。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完善医师服务不良行为记录登记制度。

  3、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公立医院要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目的,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岗同酬为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控制普通岗位及后勤岗位收入水平,拉开收入差距。严禁医院内部奖金分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严禁与药品收入、检验检查收入挂钩。要合理控制人员收入增长幅度,定期开展对新增经济收入的分析,防止通过多收费、乱收费或过度医疗等损害患者利益的做法来增加收入,彻底纠正过分强调经济指标,刺激不合理用药和检查的导向与做法。

  (四)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1、加强医德医风考评。各级公立医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范和规定。切实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始终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培养良好的职业情操。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宣传先进典型与开展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吸引力,特别要强化新进人员、重点岗位、敏感岗位职业规范教育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规范执业意识,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坚持廉洁行医,严禁收受红包和回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和规范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要将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纳入医院考核范围,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执行情况与医务人员的评优、评先、晋升职称挂钩。

2、(1)不得为追求经济利益,乱用药、重复用药,开具大处方、人情方。不得重复使用医用耗材、重复检查、检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骨科内植耗材应遵守使用规定,严格掌握适应症,控制不合理使用,鼓励首选使用国产高值耗材。

2落实价格公示制度。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立电子系统或明码标牌价,以显示和查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一次性医疗医用耗材的价格。要为患者提供多种形式的医药费用查询服务,住院患者可查询一日住院费用及总费用系统查询要方便快捷、收费项目及价格要真实有效。

(3)落实费用清单制度。医院门诊和住院要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清单,且要细化到每个收费项目,住院患者要提供每日费用信息。落实医保目录外药品、检查项目和耗材使用告知制度,让患者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明明白白付费。

4)医疗机构制定检查和抽查制度,价格管理人员每月要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住院病历和费用清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区卫生局每季度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凡有违者,或接到群众投诉,经发现证据确凿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或所属医疗机构处罚并通报全区,情节严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扎实开展医患沟通。要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引导医务人员以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对待每一位患者,建立医患沟通责任人制度,增强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完善沟通内容,创新沟通方式,规范、深入开展医患沟通工作。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注重患者有关病情、诊疗方案、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心理感受,及时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变化,做好宣教、解释等心理疏导,有效舒缓患者紧张、恐惧、不安的情绪。

  3、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各医院设立专人负责,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设立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置程序,对患者反映强烈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反馈,对上述反映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当事医务人员的责任;对患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应督促整改、持续改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建立健全投诉管理组织,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医患矛盾纠纷。

  三、强化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我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各级公立医院承担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主体责任,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强化医院内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有序有效落实各项措施,努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协同推进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医院内部管理、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努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充分发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医保引导调控等的协同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转变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实现合理控费的目标。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树立“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先进典型等手段,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共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此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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