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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全文
宁河区卫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监管能力工作实施方案
宁卫医【2015】11号
为了改善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能力,强化医疗机构的管理,以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为手段,以高质量的医疗技术专家为依托,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提升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首先成立了以主管业务副局长为组长的宁河区医疗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医政科、中医科、卫生监督所、预防科、财务科、两办、社区科、药械科组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医政科长兼任。
(二)、建立专家组:
1、质控组
根据临床临床专业成立以下6个质控组(名单附后)
2、医疗技术评估专家库
其成员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称晋升三年以上人员参加,人员随时抽取。
三、主要职责:
(一)、卫技人员准入
(二)、诊疗科目准入
(三)、大型设备购置
(四)、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执业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考核
四、工作内容
(一)、医疗机构准入
1、医疗机构准入
严格按照市卫计委区域卫生规划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实施。
2、人员准入
对人员的准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严禁非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
3、设备准入
各级公立医院应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购置设备必须符合医院相应等级、功能定位,并经医疗技术评估专家进行评估。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私自采购。
(二)、加强对医疗执业行为的监管
1、各医疗质量控制专家组要根据相应专业严格按照《宁河区卫生局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医院各专业进行一年不少于两次的质控检查,对院感管理、技术水平、检验室间质控、影像质控、护理水平等医疗行为进行督查。
2、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和病种质量控制,落实13项医疗核心制度,引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临床治疗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做到合理检查、规范治疗。正确使用抗生素,争取到2017年底时,一级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使用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提高病床使用率,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应≥60%。
3、规范检查检验管理
积极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避免不合理的重复检查。对CT、MRI等大型设备检查适应证进行检查,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
4、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废物处理和污物无害化处理。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五、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总结提高三个环节,各环节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区卫生局各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接受监管的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日常工作,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二)现场监管阶段。
区卫生局将有计划开展监管工作。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医院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卫生局向接受考核单位反馈。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科室、各单位在每次督查结束后,要积极总结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接受考核单位按照卫生局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局各科室、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加强督导。
实施监管中,卫生局各科室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各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3、注重实效,持续整改。
此项工作重在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监管工作的内容、形式,规范监管工作程序,探索科学监管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