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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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涧沽镇人民政府公开承诺制度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9 15:58

      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永葆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建立大北涧沽镇政务服务公开承诺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办事服务的高效性,增强工作责任的透明性。

     二、组织架构及职能

    建立镇政务公开承诺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镇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政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艳君 党委副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副职

    联络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一肩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公开承诺制度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制度的主要内容

    1.服务公开承诺。围绕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将履行职能和对外服务的事项向社会和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2.限时办结公开承诺。各部门在审批工作中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审批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时限的审批事项,作出时限承诺,并向社会公布。

    3.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接待群众时,承办人应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清楚,及时做好疑问解答。

    4.责任公开承诺。明确第一责任人,接触服务对象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相关接待、协调和反馈工作,实行具体事项全过程跟进服务、协调处理。

    5.违诺责任追究公开承诺。各部门、单位根据所承诺的内容建立健全违诺制度,对不履行承诺的部门、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二)公开承诺制度措施

    1.健全主动和依法公开承诺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对于应为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2.建立公开责任追究承诺制度。镇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限期整改和纠正;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干部个人公开承诺机制

    全镇每位干部职工向社会公开承诺:勤于学习、严守纪律、勤政廉洁、作风深入、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用规章制度约束干部职工履行服务程序、改进服务态度、规范言行和举止。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要走在前列、作表率,推动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落地见效。

    2.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约束。适时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督查工作,加强对全镇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强化宣传推广。大力宣传、表彰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全镇营造服务承诺的良好氛围和强大气场。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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