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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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棘坨镇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9 11:23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今年以来,镇政府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合同、重大决策制定等中心工作中,提前介入,进行调研论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得到领导充分的肯定。

2.健全完善政府法律服务制度。东棘坨镇法律服务站商请秦天(宁河)律师事务所安排9名优秀律师进驻镇法律服务站值班服务,法律服务工作注入专业力量。2024年截至目前,镇法律服务站共为镇村提供经济合同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服务20余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件,律师接待解答或引导诉讼程序解决问题42件,有效避免了矛盾发酵、激化。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目录制度和合法性审查操作规范。对纳入计划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实施。在决策前,充分利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发挥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先过法律关,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研究,不予执行。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重视支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镇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制定出台《东棘坨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2.认真研究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我镇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由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3.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东棘坨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

4.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制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制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我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备案。

2.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好公平、公正、公开执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实施全过程可视化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

3.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我镇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市、区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我镇讲学。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公共安全办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以来接待来信来访65件,信访办结率100%,初访回流1件,初访回流率1.7%,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起,化解44起,化解率为95.7 %,2起调解不成纠纷成功引导诉讼,46起矛盾百分百实现了闭环管理,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未发生因初访处置不力导致的进京越级访事件。
    2.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3.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研判等制度进行规范,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执法方式比较落后,执法手段比较单一,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紧张,执法信息收集处理手段落后,缺少先进的执法取证仪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7月份,制定印发了《东棘坨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加快建设“法治东棘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日配档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今年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配档表,利用办公会议等对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健全完善政府法治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目前,我镇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11人,具体从事相关依法行政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方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二)全面推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顽疾,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督导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推进信访法治化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强化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建立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监督机制。

(五)扎实有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基本内容和党内法规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德共进”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深化法治政府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法治示范镇、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聚力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定期组织法制讲座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培训,建立法律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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