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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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7 16:21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我委认真梳理,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经济开发区基本信息、内设机构、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防汛应急预案》、《经济开发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自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理顺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公开常态。同时加强人员队伍和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