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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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行政处罚信息1-6月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9 14: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津宁潘庄综简决2021-2-1 随地乱扔垃圾随地乱扔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拾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05000 

2021/2/252021/3/11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庄综简决2021-2-2 随地乱扔垃圾随地乱扔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拾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05000 

2021/2/252021/3/11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庄综简决2021-3-1 随地乱扔垃圾随地乱扔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拾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05000 

2021/3/312021/4/15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庄综简决2021-3-2 随地乱扔垃圾随地乱扔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拾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05000 

2021/3/312021/4/15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执处决字(2021)第(5-1号) 公共区域随意乱堆乱放 公共区域随意乱堆乱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贰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20000 

2020/5/232020/6/7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执处决字(2021)第(5-2号) 公共区域随意乱堆乱放 公共区域随意乱堆乱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贰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20000 

2020/5/232020/6/7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执处决字(2021)第(5-3号) 公共区域随意乱堆乱放 公共区域随意乱堆乱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贰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20000 

2020/5/232020/6/7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执处决字(2021)第(6-1号) 露天焚烧秸秆露天焚烧秸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六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50000 

2020/6/22020/6/17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津宁潘执处决字(2021)第(6-2号) 露天焚烧秸秆露天焚烧秸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六条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0.050000 

2020/6/32020/6/18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1112022100019517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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