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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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海镇“双公示”目录
来源:七里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20 00:00

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
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
人类别 
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自然人
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自然人
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私搭乱盖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违章圈占道路、胡同的处罚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对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鉴定或不按鉴定内容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的处罚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鉴定或不按鉴定内容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的处罚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不按许可内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1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广告设施所有者未养护、维护户外广告设施,未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和完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1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军事机关驻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1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保护地区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1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绿地、河道水面、湖泊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涵洞、立交桥(不含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透视围墙、护栏、道路隔离带、临时棚亭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异型楼顶、坡屋顶、居民住宅楼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或位置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道路及其两侧设置户外广告,妨碍安全视距或影响通行,遮挡绿化和市容景观,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许可内容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设置路名牌、候车亭、电话亭、路灯杆等公用设施同时附带设置户外广告的,以及在公交车辆车体设置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公交车辆车体正面、前后风挡玻璃、两侧车窗上设置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公交车辆设置广告全部遮盖原车体颜色、影响乘客识别和乘坐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交车辆以外车辆设置车体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供电部门对未经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设置的户外广告提供电源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道路管理部门对未经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准予设置的户外广告办理占道手续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组织举办各类活动结束后未自行拆除户外广告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及时维护更换户外广告照明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3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未履行发布公益性广告义务的处罚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27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4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将景观照明设施列入设计方案,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改变、移动、拆除功能照明设施未进行备案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保护功能照明设施的义务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及时改造、维修或者更换景观照明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移动、拆除景观照明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调整监控设备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故意遮挡景观照明设施影响景观照明效果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4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其他妨碍或者损害景观照明设施行为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设置或者设置的灯光照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反夜景灯光照明设施设置三同时要求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夜景灯光照明设施功能不完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时间启闭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施肥、移种花草、松土、除草、浇水致使道路受到污染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污泥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不采取防治车辆污染道路的措施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铺设、维修道路或进行地下管线作业时排放泥浆污染道路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改变占路用途或者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处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6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九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7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7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7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按标准履行核准、时间、配备设备、人员、计量、监测等规定义务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违法堆放物品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沿街或者占用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的处罚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倾倒和清运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使用密闭容器存放和清运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8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宾馆、饭店、饮食等行业不履行分类和袋装收集废弃物义务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或者不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生活废弃物,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生活废弃物的产生单位未申报或未如实申报其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等事项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工业、医疗、危险废弃物混入生活废弃物中或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内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处理厂捡拾废弃物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未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废弃物防范应急方案或未将其进行备案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建设工程废弃物交由未经核准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建设工程、餐饮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具备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运条件擅自自行收运或未定期备案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具备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处置条件擅自自行处置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调配要求将生活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转运站、处理厂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处理厂未安装除臭、降尘装置或未保证除臭、降尘装置正常运行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处理厂转运、处置生活废弃物未达到环境卫生标准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设工程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处置场所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废弃物排放处置行政许可文件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闲置、拆除或关闭生活废弃物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0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餐饮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餐饮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中进行收运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餐饮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餐饮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销售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餐饮废弃物裸露存放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废弃物处理费的处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十九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或者未履行公共厕所补建责任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产权单位不履行公共厕所改造责任或改造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公共厕所竣工后未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大型商业、文化、公益等活动举办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临时厕所或活动结束后未及时移除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损毁、移动、停用、占用、拆除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重建还建公共厕所责任单位未向社会公示重建还建计划、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公共厕所或未及时拆除临时公共厕所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免费开放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遵守有关规定使用公共厕所造成损失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2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临时停用公共厕所未公示、备案,未按照规定设置活动式厕所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公众用厕需求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维护保洁责任单位不履行维护保洁责任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处罚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或占用或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处罚 《天津市公园条例》 第十五条、第三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2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园内举办展览、庙会、演出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剧的处罚 《天津市公园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2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公园内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及其他物品的处罚 《天津市公园条例》第三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2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损毁公园花草树木,损坏设施设备的处罚 《天津市公园条例》第三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3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公园内擅自散发宣传品、贩卖物品的处罚 《天津市公园条例》第三十二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3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配套义务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3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将环境卫生设施和附属物损毁、移动、停用、占用、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处罚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自然人
13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公共设施、用于生产或经营的公产、企业产和私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用于居住的私产房屋未按规定整修的处罚 《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六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七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沿街建筑未按规划要求拆除、退线的处罚 《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七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需进行综合整修的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原设置的各类标志、设施的所属单位未按照所在区、县市容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修复、更新或拆除的处罚 1.《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第十三条第十八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设置各类标志和设施的处罚 1.《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第十三条第十八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雕塑上悬挂、粘贴、涂污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十九条 二十三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3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养护管理单位不尽养护管理职责,致使树木死亡的处罚 1.《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 五十八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处罚 1.《天津市绿化条例》 第四十三条 六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养护职责或不按技术规范养护致使古树名木衰萎、损伤的处罚 1.《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第十五条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处理自然死亡古树名木的处罚 1.《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七条 十五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损坏古树名木的六项情形的处罚 1.《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八条 十六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4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对名木古树保护和避让方案备案的处罚 1.《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十二条 第十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1.《城市绿化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5第88号)第二十九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14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1.《城市绿化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5第88号)第二十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14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闲置土地不进行临时绿化的处罚 1.《天津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临时占用期满未按规定进行恢复的处罚 1.《天津市绿化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五十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4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处罚 1.《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二条 第六十一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造成树木死亡的处罚 1.《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二条 第六十一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占压、破坏园林绿地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五十四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占用园林绿地后迟延恢复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五十四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运载垃圾、渣土、泥浆、沙石、煤炭和其他散体物料的,未使用密闭运输工具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和散落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运送建设工程废弃物车辆车体不洁,沿途丢弃、撒漏的处罚 1.《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第四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随意丢弃、撒漏及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设工程废弃物的处罚 1.《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第四十五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三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第五十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5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 157 号) 第四十四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6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保洁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6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倒粪便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2.《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四十二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6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各类包装废弃物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2.《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四十二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6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乱倒、乱堆渣土、污泥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6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向道路、河道、公共场地上抛撒杂物、废弃物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6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设置废弃物容器义务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6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不设置公共厕所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6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未能保持市场整洁有序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6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未责成经营者自备废弃物容器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6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实墙围挡的处罚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堆放工程渣土超过实墙围挡的高度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2.《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五十七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工地内未设置临时厕所并保持清洁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工程竣工未及时清整场地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铺设、维修道路或进行地下管线作业现场未设置围挡,挖掘的渣土乱堆放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铺设、维修道路或进行地下管线作业不及时清理余土和废弃物,未恢复路面整洁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掏挖下水道作业未使用容器装载污泥,不及时清运和清洗作业现场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穿越城镇的公路、铁路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及时清除余土、清运枯树和残枝等杂物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7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花坛、绿地、树穴周边的土面未低于边沿侧石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树木、居民楼道等处违法摆放、张贴、悬挂、刻划、涂写各种有碍城市容貌的标语、宣传品和其他物品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2.《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四十四条 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内容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乱挂的处罚 1.《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四十二条2.《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由建筑物或者车辆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2.《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四十三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临街建筑物非指定地方安装空调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四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置架空管线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五十六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架空管线未按要求采取隐蔽措施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五十六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经营活动,不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经营场所和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8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携带犬出户时,携犬人不携带养犬清洁用品,未及时清除犬排泄物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五十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8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违法饲养禽畜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处罚
1.《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199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第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实行清雪工作责任制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五条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清雪责任地段漏扫、堆雪、结冰、乱倒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五条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道路、桥梁、涵道铺洒炉灰渣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六条 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积雪上倾倒垃圾、污水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六条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积雪上抛弃杂物、瓜果皮核、纸屑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六条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19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溶雪剂喷溅到分车绿带内、花坛内、树穴内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六条 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9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带有垃圾的、废弃物的、溶雪剂的积雪堆放在居民区内园林绿地、或未将积雪堆放整齐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七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9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带有垃圾的、废弃物的积雪倾消到下水道检查井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七条 第九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9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带有垃圾的、废弃物的积雪未在指定转运点堆积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七条 第九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地点倾倒积雪、利用禁止地点作为转运点堆雪的处罚 1.《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八条 第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资源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八条 2.《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十六条 三十六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管理范围弃置堆放垃圾的处罚 1.《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四十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滩地种植的处罚 1.《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四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捕捞的处罚 1.《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四十一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葬坟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十四条 2.《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0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四条 四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0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 第二十二条 三十五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0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建立禁烟管理制度、不设置禁烟检查员、不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的处罚
1.《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0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吸烟区域不设置醒目禁止吸烟标志的处罚 1.《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烟缸等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处罚 1.《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不予以劝阻的处罚 1.《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餐饮场所、歌(舞)厅、公共浴室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的处罚 1.《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七条 二十三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罚 1.《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六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1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1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1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1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六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五十六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1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五十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2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五十七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2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的处罚 1.《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四十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2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二十二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或者焚烧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进行吹打念经、抛撒纸钱等迷信活动,或者在干线道路两侧摆放花圈、花篮,影响周围群众生活和通行的处罚 1.《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三十三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的处罚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十八条 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2.《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二十二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的处罚
1.《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第五条 三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2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处罚 1.《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第五条 三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2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3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3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3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3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备案变更,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的的处罚 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商务部令第8号) 第七条 二十一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4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5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取缔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四十条.《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6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服务营业经营活动的处罚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七条 二十七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7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处罚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 第十四条  十六条 四十四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8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以游商、地摊的形式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处罚 1.《出版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三十五条 六十一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39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罚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 三十六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第三条 三十一条3.《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40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经营(含储存)本市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1.《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第八条 二十九条 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
241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影响社会救助工作的处罚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六十八条2.《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七条
自然人
242 宁河区(七里海镇) 行政处罚 对影响优待抚恤工作的处罚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四十八条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国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五十条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