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共 七 里 海 镇 委 员 会
七 里 海 镇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制
度
2021年6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作纪律制度
第三章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五章 办公设备、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机关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纪律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做到有事勤请示、勤商量,本着密切配合顾全大局的原则,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上班时间要精神饱满,衣着得体,禁止赤膊、穿拖鞋、浓妆艳抹上班。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进行下棋、打牌、聚众赌博、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上班时间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能办的事情及时办,不能解决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作好解释工作,能协助办理的事情主动搞好协调服务;对政策精神没有吃透的问题要先请示再答复。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引领到相关部门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态度生硬。
四、上班要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期间不许乱串科、室,杜绝机关人员上班时间因私事影响各项公务,不得随意留客,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五、上班时间要保持室内外清洁,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第三章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按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执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上班签到时间截止到每天早晨8:30分,下班签退时间为每天下班后。
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因公离开机关下基层或外出办事,由分管领导审批并填写去向信息表,由综合办备案。党政班子成员外出需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半天或上、下午班内早退,需持由分管领导签字的假条(假条要写明请假原因和天数)找党务副书记签字。请假1天以上的由镇长签字审批。若周末正常上班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时,务必经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四、镇党建公室派人随时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反规定,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同志,发现一次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发现两次全镇通报,发现三次及以上,除执行上述的约谈、通报外,取消本年度任何评优和提升资格并由党委研究做进一步的处理。
五、机关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信息畅通,确保随叫随到。外出离津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登记手续。
第四章 值班制度
一、值守人员
党政班子成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二、值班安排
1.要在机关一楼值班室内值班,每日24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实行双签到制(签到机和纸质签到表),定期汇总,作为奖惩依据备查。
3.每天须至少有1名处级领导在岗值班。
三、工作原则
值班工作要遵循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优质服务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协助处置工作;及时将政令下达、下情上传,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机密,确保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1.关注社会动态和气象、环境等重要信息,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重大活动进展情况。
2.熟悉镇内资源调度和综合协调的程序。
3.检查督导值班人员认真履职。审核各类值班信息,妥善处理值班人员报告事宜。
4.负责机关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保密保卫工作。
5.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视情况向上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报告。
6.及时搜集了解、掌握值班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值班检查,及时报告本辖区、本单位重大活动和重要紧急情况。
7、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员职责
1.搜集辖区社会动态及气象、环境等各类信息;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重大活动具体情况。
2.清楚带班领导所在位置,确保与其通讯联络畅通;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队联络保持通畅。
3.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妥善处理接班事宜;按程序承接上级部门的各类文件、传真、信函等,并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要素准确、事项齐全。
4.认真分析、研判从各种渠道接收到的重要紧急情况,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信息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情况紧急时可边报告、边核实。
5.负责监控辖区内秸秆焚烧火情,发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通报带班领导,根据带班领导的要求进行有效处理。
6.关注值班室内的各类信息平台,发现异常情况主动跟进了解。遇突发事件时,快速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督促落实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7.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区政府报告(电话报告应不超过20分钟、书面报告不超过50分钟)。
对于市、区两级要求核报的信息,迅速核实并按照时限要求反馈相关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是否会发生次生灾害等。书面报告要注明报告人与审核人。
8.负责通知会议;负责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各级保密规定。
10.负责机关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保密保卫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交接班要求
(一)交接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夜班:下午正常下班时间至次日早8:30
2.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
白班:上午8:30至下午正常下班时间
夜班:下午正常下班时间至次日早8:30
(以上时间根据相关要求和作息时间变化作相应调整)
(二)夜班带班领导负责当值全天带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交班前应整理好所有资料、完整准确移交所有资料, 逐项交接好各项事宜(含已办事项和待办事宜)。
六、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知值班工作流程并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设备。
2.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详细记录。如遇重要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时,迅速响应,摸清情况,及时逐级向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
3.接听电话要礼貌用语, 热情待人,态度和蔼,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值班班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请示带班领导后自行调配,如不能调配,需向带班领导做出说明,由带班领导进行调配。
5.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
6.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值班期间不能脱岗、空岗、漏岗,不准饮酒、打牌,不得留宿他人,不得向外泄露值班中的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将领导同志联系方式告知外人。
7.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值班室无关用电设备并打扫清洁卫生。
8.要确保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的畅通,熟练使用,严禁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9.按要求做好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抽查检测,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10.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上述要求一次的,由带班领导牵头,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参加,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做记录(本人签字);违反规定两次的,由分管机关领导同志牵头,纪检办、党建办、综合办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机关内通报;对于屡教不改、态度不端、影响较大的,经镇党委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建议区直主管部门调离。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值班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脱岗、空岗、漏岗的;
2.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
3.未经核实,上报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4.被区委、区政府查班通报的;
5.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第五章 办公设备、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大力提倡以政府为家,珍惜和爱护公有财产。
二、政府机关财产实行定人、定位、定数、定责的“四定”管理制度,对机关所有办公设备、财产物资进行造册登记,财产使用人进行核对并签字。财政所负责定期核对检查。
三、各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室内物品,登记入册,一式三份,一份由各办公室留底,另两份分别交综合办和财政办存档备查。微机等贵重物品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转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四、人员调整调动过程中,要及时办理公用财产移交手续,财政所应及时变更财产使用管理责任人。
五、凡对公用财产负有使用管理不善或遗失责任的,视财产的新旧程度,一律实行照价或折旧赔偿。
六、机关办公用品实行申报购买和领用登记制度。对确需购置及维修办公用品的,由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购买清单报党建办,逐级申报审批后,按程序和要求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