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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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0 16:31

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河区城管委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扎实做好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开。明确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我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作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摆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按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法言法律不规范词语、涉及隐私词语等。

2024年我委共公开信息68条,其中5条为自然人申请公开相关信息,63条为行政处罚案件。63条行政处罚案件中自然人62条,占比98.41%。涉及简易案件51件,占比80.95%,一般案件12条,占比19.05%,累计处以罚款63920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学习先进地区公开经验,对标对表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公开透明处理相关案件,形成信息公开常态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