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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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宁河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0:07

宁河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对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和《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律学习,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反复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充分利用学法用法平台,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在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认识和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组织财政局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廉政法规,党风党纪教育,撰写法治工作心得。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区财政局聘请天津易胜合律师事务所严格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施行的前置性条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上会讨论和发布执行,努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合法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支撑作用明显发挥。

(三)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提供经费保障。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做好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22年区财政局为司法局安排依法行政专项经费8万元,法律服务公共体系费用178.44万元,社区矫正113万元。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法律服务人员予以补助。

(四)加强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联合联查、跨部门联合奖惩等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归集共享,区财政与区发改委、网信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农民工欠薪、“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今年以来,我局强化风险发现能力,按照风险排查长效机制,每季度对无证无照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扫街排查,及早排查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宁河分局、区税务局、区综合执法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芦台街、桥北街城区“套路贷”、P2P网贷、小额贷款等非法经营金融活动开展了扫街排查。在全年排查行动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深入企业1200余家(次),其中零售企业386家,工商户364家,发现风险线索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建立法制化营商环境,打造银行宣传主阵地。利用银行机构网点数量多、范围广的优势,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在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法治宣传海报展板等;向公众普及法治知识,提升客户文明素养。2022年,芦台桥北37个银行网点,播放法制宣传标语等18.3万次,发放宣传单7.4万余份。宁河区金融系统争做法制化营商环境宣传舆论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为新时代宁河法制工作传播正能量。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队伍有待加强。主要原因缺乏系统培训,缺少对最新政策的学习,导致能力水平与现代发展不协调。随着近年来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逐渐增多,经济社会变化不断加快,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愈加频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执法人员有了更高期待与要求同法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有效培训形成落差,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普法方式较为单一。主要原因是普法方式的创新能力不强,群众普法主动性、积极性低。我局普法工作在形式上主要采取专题培训会、纸质媒介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行动上表现为普法对象被动参与普法活动,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三是对于案卷归档的重视程度不够。案卷归档能力欠缺,导致部分案卷目录不够规范。

三、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巍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现将一年来履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

一年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充分利用学法用法平台,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按时完成了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观念。通过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遵守法律,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观念,为今后工作中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自觉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

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在认真学法用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同时,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自己,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随时警醒自己秉公办事、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真抓实干,率先垂范,发挥好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通过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做一名真真正正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政治生态、政治文化建设。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正反典型、廉政文化走廊、曝光角打造局机关廉政文化。彻底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坚持以人破圈、以事破圈、以制破圈,铲除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滋生土壤。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修订和完善机关管理各方面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规范财政干部的权力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三)依法行政,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加强管理,知法守法,合理用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年内,没有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没有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没有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越权行政的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为推动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第一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第二定期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文件合法有效;第三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财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系统深入学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实施体系。突出权责清单建设,落实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罚、建档等各个环节建立完整的案件档案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力求将矛盾彻底化解于基层。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保障体系。将保障体系嵌入法治财政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法治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合理经费需求,同时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研究并采纳法律顾问的合理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法治财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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