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2021年度国有
资产综合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李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宁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均已上报资产数据,资产合计24,619,69.8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9,331,04.08万元,事业单位资产15,288,6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59,72.12万元,占总资产60.76%;非流动资产9,654,17.77万元,占总资产39.21%;受托代理资产580万元,占总资产0.03%。
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负债共计14,655,49.78万元,资产负债率59.53%。净资产共计996420.11万元。
(二)资产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均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底,区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621,191.98 平方米,房屋1,108,325.13 平方米,车辆830 辆。
2021年处置资产账面价值共计5,343.02万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13.84万元;无偿调拨(划转)2,094.97万元;报废报损3,226.77万元。
2021年国有资产收益为458.51万元,资产有偿使用收益为434.46万元,资产处置收益为24.05万元。
(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做好各类资产报表统计工作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报、房产月报编报以及资产年度报表编报工作,完善审核机制,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连贯性、周期性,全面掌握我区资产情况,加强资产数据分析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2、有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盘活
按照《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河区区级行政单位房屋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宁河区国有房地产排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区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党政机关房屋资产盘活工作。配合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区分局等部门摸底排查全区房产、土地资源情况,共计梳理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127.8万平方米、土地841.3万平方米,为后续房屋、土地资产盘活工作夯实数据基础。同时积极协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对重点单位房屋进行实地甄别,对出租房屋进行梳理,推动公开出租。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盘活工作服务指引,加快资产出租、出售、划转工作的审批速度,强化资产收益管理,切实提升房屋、土地资产利用效率。
3、严格资产处置管理
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报损、无偿划拨、出售、对外捐赠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组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严格要求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出售资产,严格按照资产处置事项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引履行各项程序,确保我区各行政事业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4、规范资产使用管理
在全区范围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及收入上缴情况开展清查,坚持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确保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使用和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天津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指导和督促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价款结算、资产交付使用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手续,解决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的问题,规范资产的入账管理。
6、继续配合做好机构改革等改革中涉及的资产管理工作
按照我区机构改革、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要求,指导涉改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处置,督促涉改单位按权限报批和履行资产移交手续。引导单位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盘活资产要求和最低标准配置资产,合理提出撤并单位资产处置意见,避免闲置浪费,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7、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工作
为加快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出资所办企业的公司制改制与脱钩工作,严格规范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有关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确保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与脱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防范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1年底,宁河区属国有企业共计26家,其中:国资委出资的企业20家;其他委办局出资的企业6家。资产总额共计731.24亿元,负债共计537.63亿元,所有者权益共计193.61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共计30.89亿元,同比增长32.17%,净利润达到1.07亿元,同比增长3.29倍,资产负债率73.52%。
(二)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我区国企改革实际,补短板,强弱项,研究制定了系列配套方案、制度、办法,有利规范和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共制定《宁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和负面清单》《宁河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暂行)》《宁河区区属企业2020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方案》等近20项机制,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持续压降“两金”,全区国资监管企业两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为248.44亿,同比降低5.99%;二是突破融资压力趋紧限制,拓宽融资渠道,平台公司运用债务置换、存量债务续贷、并购贷款、私募公司债券、社会拆借等方式,实现还本付息114.61亿元;三是积极发挥国有企业统筹优势,两大平台公司累计完成担保62.95亿元,为支持区属重点项目及区内国企发展及债务化解工作作出了卓越表率。
3、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切实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一是提前完成市国资委1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任务,获市国资系统通报表扬;二是国有经济布局持续优化,完成7家国有企业的划转,敲定现代产业区国有企业“三合一”重组方案,完成29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资所办企业的注销或脱钩,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0.18%;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组织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7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首批总会计师正式履新,充分发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以绩效促质效,激发领导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四是深化开展供给侧改革,通过注销、挂牌转让等方式清理低效无效股权5户,通过报废、挂牌拍卖处置各类资产获得收入600余万元,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常态移交,全年各街镇接收退休央企、市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近30人。
4、全力推动国有资产盘活
一是房产土地摸底排查初步完成,联合财政、规自等部门印发《宁河区国有房地产排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统计出国有企业房产32.6万㎡、国有企业土地417.4万㎡。区国资委初步梳理出可划转资产共涉及行政事业单位9家,房产约3万平方米,土地约357万平方米。二是闲置资产挖潜增效。区国资委会同国企通过政务公开、智慧国资等平台帮助企业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解决企业资产闲置问题。全年共盘活房产面积12.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3.6万平方米,收入合计2735万元。
5、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
一是制定出台《宁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和负面清单》,形成了权责一致、公开透明、运转高效的办理机制;二是智慧国资在线监管平台接入20家区属国有企业,实现国资国企系统全接入;三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共同探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制定出台《宁河区国有企业委派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建设用地
全区国有建设用地7933.5公顷,其中,城市用地 2986.2公顷、建制镇用地2324.5 公顷、村庄用地216.5公顷、采矿用地12.9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2.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557.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783.9公顷。
2、耕地
全区国有耕地1132.8公顷,其中,水田602.9公顷、水浇地529.9公顷。
3、园地
全区国有园地34.1公顷,其中,果园33.2公顷、其他园地0.9公顷。
4、林地
全区国有林地390.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9.1公顷、其他林地381.3 公顷。另外全区国有流转林木面积约7253.3公顷。
5、湿地
全区湿地599.5公顷,其中,内陆滩涂593.7公顷、沼泽地5.9公顷。
6、水
宁河区2021年降水量为1064.9毫米,多年平均降水量551.6毫米。水资源总量4.28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657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6644亿立方米,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量0.6232亿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1、土地供应情况。2021年累计供应土地77.38公顷。其中:出让34.96公顷,出让金总额3.6748791亿元;划拨42.42公顷。
2、矿业权出让情况。2021年出让宁河区北淮淀示范小城镇“宁11区块”地热探矿权,成交价4216万元。
3、矿产资源情况。2021年全区24眼无证地热井、2眼无回灌单采地热井、1个矿泉水采矿权已全部关停,全区现有开采井2眼。
4、水资源利用情况。宁河区2021年用水总量2.7675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3471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0.145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0.2639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0.0424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量0.233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7352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总量为:4513.8606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开采量2867.9391万立方米;生活开采量1470.9077万立方米;工业开采量175.0138万立方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持续完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凸显
一是跟踪促进市域(郊)铁路津宁线工程、津环线改线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落地。二是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三是加强控规管理和报批进度。严格履行控规公示、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按规定开展控规报批工作。
2、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变更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三调”精度,收集整理图斑数据。以数据资料与区级工作底图叠加套合分析,2021年接收各类下发图斑20911块并组织开展外业举证。依据反馈问题完成整改生成增量成果,并按时上报自然资源部。
3、解决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推动宅基地确权发证
2021年我局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盼的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将七里香格、运河家园、一中宿舍楼等6个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未发证的小区纳入遗留问题台账,多措并举、共同发力,目前均已发放不动产权证。我区完成了全部房地一体宅基地约8.2万宗的地籍调查,其中符合登记条件的约2万宗,已将成果汇交。
4、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政策,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做到全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按照《宁河区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田长、网格长责任。对发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切实管好每一寸耕地。
5、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严守生态底线。在现状蓝绿空间的基础上,结构性优化生态空间总量,打造一心(七里海湿地生态核)、四带(北京排污河-永定新河、潮白新河、蓟运河、还乡新河流生态带)、多点(片林、湿地、公园等生态节点)的生态格局。二是宁河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进展明显。目前我区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26.4%,蓝绿空间比85.6%,提前完成2035年宁河区绿色生态屏障总体规划目标。
6、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自然资源监管效能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土规所的前哨作用,加大巡查力度,每月每村至少巡查一次以上,做到全覆盖。2021年出动巡查655次,累计巡查9641公里,切实起到“第一双眼睛”作用。
7、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资源安全
一是书记、区长亲自担任区级总河湖长,主动担负起全区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制定印发了《宁河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实施方案》。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实施最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理,狠抓污染源防治,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资源执法监管,切实维护了我辖区的河湖领域安全。
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往往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人员落实不够到位,购置的资产不及时入账,盘亏报废的资产不及时清理,资产处置不够规范,仍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卡不符的现象。
(2)资产管理队伍有待加强,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资产管理专业性不强,与财务人员沟通衔接不紧密,实物资产与账面登记存在脱节情况。同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根据单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清查等相关制度,致使资产管理混乱。
(3)房屋、土地资产的基础管理不到位,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在产权方面意识薄弱、管理松散,存在大量房屋、土地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情况,极大制约了实物资产的管理,同时也为房屋、土地资产的盘活利用增添了障碍。
2、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产业体系存在短板,区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少,专业人才匮乏,产业结构偏旧,以竞争类企业为例,所有者权益总额仅为1.02亿元,同比减少27.66%;累计营业收入1.04亿元,同比减少6.30%;净利润-0.37亿元,与去年相比增亏0.24亿元,基本不具备竞争活力。
(2)资本效益不高,一些制约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资源资产闲置问题较为突出,两金合计达10亿以上规模的国有企业有4户,占全区国资监管企业95.71%,国资委出资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仅为0.55%。
(3)造血机能弱化,受到传统国企经营方式和理念影响,“向市场要效益”的动力不足,2家企业同比2020年底增亏千万以上,市场化运营的意识明显不足,“面向政府、背靠政府”的思想依旧存在。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仍需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目前仍处于市级试点阶段,完整清晰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并未建立完善。区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仍需进一步梳理摸清。
(2)规划公众参与度和参与意识较低。群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认知和规划作用有待提升。同时规划实施难度大,规划期内规划实施程度有待提高。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利用率不够。建设用地分布分散,产业用地地均产出不高,部分区域拆迁进展缓慢,资源配置水平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
(1)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拓展资产管理新路径。要求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切实做好年末资产盘点工作,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以账对物、以物查账、不留死角。针对盘点出的各项问题,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正,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一物一卡”、动态管理。
(2)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工作的指导。各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充实资产管理工作队伍;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避免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现象,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3)充分借助现行政策,督促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产权证照补办工作。依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意见的通知》(津规资登记发﹝2022﹞126号)等政策文件,积极搭乘政策快车,解决一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产权不清问题,进一步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做到资产管理的精细化。
2、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
(1)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一是要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巩固好、拓展好国有企业改革成果;二是要稳步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四引”并举,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和转机制的要求,促进国有企业改机制出活力;三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改革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考核机制;四是要加强事后监管,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制度真正在国有企业扎根运行。
(2)要抓好风险防范化解。一是要化解国企债务风险,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二是要化解疫情防控风险,做好承租国有房屋服务业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工作;三是防范重大经营风险,严控安全生产风险。
(3)要抓好结构布局调整。一是形成“三区企、三平台”的国有经济布局,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继续推进瘦身健体;二是提速市场化进程,在各领域充分发挥国企优势,全面增强国有企业“造血”能力。
(4)要抓好穿透式监管。一是要依托“智慧国资”系统,实现国资监管重点子企业全覆盖、工作过程全覆盖。二是强化内部审计,落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国有资本运行月报制度,实时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现状。
(5)要抓好国企党的建设。一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明确区管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抓早抓小、靠前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全力以赴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和资产平衡表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试点工作。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将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情况纳入报告范围。
(2)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下,在节约集约、消化存量的土地政策背景下,对城市更新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通过城市更新,实现土地高效利用,提高土地价值,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构建五分钟、十分钟和十五分钟生活圈,落实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要求。
(3)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重点落实国土安全、粮食安全、生态优先、人民城市的城市新时代发展要求,压实耕地保护任务、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4)持续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深化简政放权。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新模式,打造服务企业群众“新速度”,更好地为重点项目、企业发展服务,打造暖商热土。精简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坚持痛快办、马上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继续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助推宁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