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63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该项资金请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
请做好预算执行和监管工作。同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农〔2019〕134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7号)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