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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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配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15 09:32

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配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3〕5号)要求,现就我区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每立方米0.58元,集中供热用气每立方米0.29元,上述价格不含供销差影响,供销差率按照不高于4%确定。

二、各城燃企业应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管网投资,提升利用效率,推动老旧管网改造,提升供气安全能力。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气价格监管工作。

三、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