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田辛村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温馨家园)项目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东南承建的温馨家园小区为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178481.71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5128.78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5641.66元。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