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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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08 09:40


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改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成立了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全区要点公布后,我委结合实际,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进了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十四五”规划,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政策方式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规定、政策解读方式还较单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措施

一是针对政策解读方式单一问题,我委采取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宣传,采取图文并茂等多样化方式对外发布。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基础上,提高信息量和发布量。四明确审核机制。落实好谁主导、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