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10 10:45

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区发改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委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方面

在全区要点公布后,我委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公开权限,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进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通过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宁河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初稿)《天津市宁河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宁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宁河区农村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意见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我委切实做好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落实事实调查、征询、补正、延期、答复、邮寄、归档等各项环节,确保全程存档、流转有痕。2022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发生被纠错情形。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成立了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政策方式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规定、政策解读方式还较单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复议方面,出现被纠错情形。2022914日,我委收到潘庄镇潘庄村村民邮寄的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村民集体于111日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2316日,收到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2023113日,向申请人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和潘庄示范小城镇立项批复,114日申请人接收。

(二)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策解读方式单一问题,我委采取媒体报道、微信公号宣传,采取图文并茂等多样化方式对外发布。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三是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基础上,提高信息量和发布量。四是明确审核机制。落实好谁主导、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关。五是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同依申请公开申请人主动沟通,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