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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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宁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5:56

公安宁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公安宁河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着力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与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2022年,我局对单位需公开的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先审后发,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二是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核机制,确保内容安全。

(四)平台建设。做好平台各栏目的日常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监督管理。

(五)监督保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7

行政强制

11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处理信息能力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公安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完善已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应公开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23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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