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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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20:1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紧紧围绕《2019年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水平,我局围绕“规范、提高、拓展、扩面”的工作思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刘卫红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吴景宝、赵祥印、赵晓存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另一方面,加强了政务公开宣传发动工作。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局主要领导在全局大会上多次强调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督促各科室提高认识,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规范了公开程序把握好了三个环节:一是审核环节,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经党委会审核把关。二是公开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已审核公开的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三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政务公开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我局及时在宁河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信息。共计7条,分别为:2019年2月3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天津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涉企保证金台账表》;2019年2月12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宁河区工业经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3月8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宁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2019年5月22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关于调整宁河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9年7月10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宁河区受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电话通知》;2019年8月30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2018年度宁河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操作规程》《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9月14日在宁河政务网上公布工信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和加大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深。部分干部职工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深。二是广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掌握不够透彻,提供公开素材的深度、广度不够。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区政府有关规定,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全力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在抓深入、抓规范、抓实效上下功夫,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学习探索,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信息化发展新趋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开认识。采取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三)围绕中心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其中,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从而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全面丰富公开内容,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多层次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4号,邮编:301500,电话:022-6959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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