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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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交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5:48

宁河区交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交通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大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关,对发布信息实行"先审后发",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也清楚的明白目前本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工作人员专业性需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审核校对精细度仍要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建立部门信息定期报送机制,设定每月固定时间节点收集数据,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在公开方式上,以文字公告为基础增加多样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秀案例。进一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的审阅校准,同时明确各环节校对责任,将常见错漏情况纳入内部培训案例,为下一阶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6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