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宁河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强化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现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共7个,行政执法人员13名,负责法制审核人员1名。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
(二)执法行为数据情况。到目前为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00余次。本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情况。按计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抽检任务,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舆情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做好信访问题的集中处理和预访处置工作。2024年目前为止区教育局共收到上级转办件54件(智慧信访平台31件、区委督查室1件、区网信办11件、公安通报11件),群众来访96批次共计102人次,共接听群众诉求电话196次,受理12345便民服务专线求助事项1000余件。均做到及时接办、及时调查、及时反馈。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穿到教育工作全过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全局工作一盘棋,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目标、加强过程督查。各科室依据业务范围和主要工作职能,履行相应的依法行政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重点了解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教育实际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有关党内法规以及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章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全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强化知识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率达100%,有效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抓行政检查,推动依法治教
一是强化学校办学行为标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规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规划;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学前教育阶段,每年通过年底考核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方面覆盖检查。
二是强化教师从教行为。积极落实《中小学教师行为标准准则》、《幼儿园教师行为标准准则》,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专项督导和检查。严格标准治教、治校和从教行为。
三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通过实地查看,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办学场地安全、是否存在在职教师任教,参加有偿补课等内容,积极稳固我区“双减”治理工作成果。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成效。为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联合公检法司、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各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安保、消防、交通、食品、等方面进行联合督查。
(四)抓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公开公示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实施结果严格依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三严格执行上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天津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天津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行政执法科室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执法中普法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对人民群众进行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拓展和规范要求的提高,执法任务日益繁重,现有人员在应对大量的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工作时常常捉襟见肘。
(二)社会参与度不高。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主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度较低。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渠道和激励机制,难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得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
(四)执法手段相对单一。目前的执法手段主要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科技含量。对于一些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行为,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积极争取编制和经费支持,充实执法队伍。同时,合理调配现有人员,优化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建立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机制,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二)提高社会参与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作用,引导其加强自律管理,共同维护教育秩序。
(三)创新执法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如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通过平台及时发布执法信息、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