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芦台街、桥北街小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其余各镇小学招生范围由各镇教育组划定。
(二)坚持属地管理。各镇(街)小学招生工作由所属教育组统筹管理,各校具体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
(三)坚持公平普惠。依法依规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二、招生政策
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镇(街)属地管理,所辖小学均在服务范围内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
(一)招生对象。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2021年7月17日至7月18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各校于7月5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
(三)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宁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芦台街、桥北街各校报名
1.小学招生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非住宅均不能作为招生依据。
2.本区户籍“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即户口与房产证一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3.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即有城区户籍,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的,需提供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本区外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4.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5.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即本市外区户籍,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我区入学的,需提供父母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且近期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户口本、合法居住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最终结果由区教育局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
6.芦台一小招生补充说明:
(1)芦台一小在完成学区片内登记入学后,剩余的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
(2)参加随机派位入学条件:凡宁河区户籍、在芦台街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在所属学区片学校(芦台二小、芦台三小、芦台四小、芦台五小)登记入学后,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芦台一小随机派位入学。
(3)派位计划分配原则。区教育局依据芦台二小、芦台三小、芦台四小、芦台五小实际登记情况,确定派位计划。若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超出数额为随机派位计划数。若报名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在原学校登记入学,不再参加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4)参加芦台一小随机派位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仍回相应学区片学校入学。
(五)各镇学校报名
1.本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2.跨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
桥北实验学校、桥北一小学区片的由其父母(监护人)到所属学校登记。芦台街的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但有合法居所的,由其父母(监护人)到区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宁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a.自有产权住房提供房本或购房合同、机打票据等;b.租住提供天津市宁河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原则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近期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新生一年级入学还需提供在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八)切实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报名资格核验
各镇所属学校报名手续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安排学生入学。芦台街、桥北街所属学校报名手续经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学校安排学生入学。
(十)诚信报名
报名登记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虚假手续,后果自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科、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同志、各镇(街)总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信访接待。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校校长负总责。各校要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规范操作、结果公开透明。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政策解读与执行,规范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招生环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招生工作社会信誉和百姓满意程度。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问责。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四)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各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张贴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百姓身边好学校,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宁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2-69591381
监督举报电话:022-69582271,邮箱nhqjyj141@tj.gov.cn
通信地址: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邮政编码301500
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新区津榆公路恒大御景对面
咨询电话:022-69220530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咨询电话:学前部24575518—8030 教务处24575528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咨询电话:022-88252812、022-88250883
附件:1.2021年宁河区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2.宁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此件主动公开)
宁河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