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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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宁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6:0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宁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宁河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内部联运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天津市宁河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