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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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10:5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宁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025年,宁河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教育民生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宁河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动公开:2025年,宁河区教育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内容涵盖教育政策法规、招生入学、教育经费等重点领域。

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审查、答复等各环节时限,强化保密与合规审查。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要求,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对失效、过时信息定期清理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科室协同,提升信息归集与发布效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教育专栏,更新“公共企事单位信息”栏目,提升信息查询便捷性。加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全年发布推文312条,成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的重要载体。建立平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及时排查整改错链、断链等问题,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监督保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77.45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点领域公开不够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要素失效等问题,招生入学、校园安全等高频关切事项的专题汇聚和深度解读不足。
    发布审核与运维存在疏漏:部分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无效链接等情况,值班读网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对监管反馈问题的复核与整改效率有待提升。
    协同机制与专业能力不足:内部科室间信息联动共享机制不健全,个别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熟练度不足,影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计划
    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实效:聚焦教育民生关切,建立招生入学、财务预决算、校园安全等重点事项“清单化公开”机制,专人负责“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运维,确保信息要素完整、更新及时,每季度开展专项自查。
    健全审核与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值班读网和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对无效链接、错敏字词等问题定期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培训重点,开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专题培训,建立科室信息联络员制度,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宁河区教育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5年 1 月 1 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查阅。

                                     宁河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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