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业局认真落实《2021年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报区政府办备案。完善《宁河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有关内容,逐步形成了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协同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等内容纳入机关集中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意识,提高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落实区政府办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完善宁河区林业局基本信息、内设机构和领导有关信息;完善《宁河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内容,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一是按照区委编办工作要求,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及时报送并统一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检查结果;三是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在平台公开机关2020年度预决算有关文件。
4.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政府办、网信办等部门信息发布要求,2021年在“宁河林业”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44条,其中原创13篇,转发23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法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