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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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1: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提升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顺应时代要求,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底线思维意识,规范答复口径,依法办理案件,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认真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全年,我局通过“宁河区人民政府”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信息24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服务内容、行政处罚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审批流程,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宁河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充分利用“宁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宁河区林业局一直以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公开发布的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表扬;对落实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0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深度不够,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二是公开的方式、渠道、方法还有待改进和完善;三是信息化建设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2023年改进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区各项要求和目标,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抓好抓实规章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