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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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宁河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6:25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中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营造民政法治氛围,各项法治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殡葬行政执法。一是在重大祭祀节日期间,区民政局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局、城管委、芦台镇镇政府、贸易开发区管委会及与我区相邻的汉沽农场管理区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沿街、村(社区)的小卖部、超市、佛教用品店、仓库等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对全区范围内的丧葬用品店、批发店、超市等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店的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行政执法196次,出动执法人员784人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65次、警告70人次;与区市场监管局、俵口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施行政处罚1件,罚款1750元。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开展情况。自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来,一是做好平台基础信息完善、职能维护管理、职权关联以及执法数据归集录入工作,目前殡葬执法信息平台全部录入完成。

(二)加强权责清单、职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和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权责清单、职责清单进行动态梳理完善对于有变化的权责与职责,及时在宁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网和宁河区政务网进行更新,便于群众监督。

(三)不断拓展法治政府建设覆盖面。一是做好困难人群保护宣传。一方面,我局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时,向受助对象和热心群众讲解救助政策,保障救助对象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挂横幅、书写宣传标语,发放普法宣传册、走访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制度政策,努力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为关爱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我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成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办公,切实把优质法律送到老年人的家门口,通过75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个养老服务机构,成立覆盖全区的“老年人普法圈”,全面提升老年人的法律素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做好婚姻文化宣传。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知识体系,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理能力。同时依托七夕节、情人节等节日活动,向结婚登记当事人普及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了解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四是做好文明殡葬宣传。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发动百余名志愿者开展巡街禁烧活动,期间对文明殡葬以及殡葬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通过制作印刷宣传横幅、手册、大喇叭循环播放等形式,广而告之节日祭扫工作政策,使广大群众树立了绿色、文明、环保的祭祀新风尚。

(四)注重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区政府和区法制办有关要求,注重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尤其在婚姻案件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了我局机构基本信息及殡葬、养老等信息。

(五)完善制度建设。区民政局高度注重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排查相关制度机制漏洞,切实强化制度保障,及时修订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健全完善了《区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区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区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区局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18项规章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处理疑难复杂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执法过程中缺乏严格、细化、准确的执行标准;三是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面对殡葬、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法治学习。参加上级机关和部门组织的各类学法用法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婚姻登记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知识体系,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全局共有14名公务人员在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系统进行学习,持续营造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三)落实法治责任。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根据自身职能,细化任务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法执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的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民政法治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三)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四)围绕主业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围绕主业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进一步延展普法覆盖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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