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天津市宁河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来源: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5 09:39

    2023年宁河区被确定为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28万元。为有效控制我区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天津市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农【2016】47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10号),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3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部分用于动物疫病防控,部分用于政策性养殖保险联动机制,提高我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减少我区养殖场户经济损失,控制病死猪随意丢弃或流入市场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和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我区的疫病消杀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1、为及时控制疫病的爆发、流行,有效控制病菌的传播扩散。

2、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进程,按照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

三、资金使用

    1.奖励资金10%作为动物疫病防控支出42.8万元,用于消毒药品的采购,具体明细如下表:

动物疫病防控消毒药品费用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万元)

1

火碱

95%

10.2

5500

5.1

2

苯扎溴铵溶液

500ml*20瓶

10

17000

17

3

浓戊二醛

20%

  9

23000

20.7

合计






42.8

    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的385.2万元统筹用于生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区级配套补助。

    四、工作时间

    本项工作实施期限为一年,即2023年523--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1、为保证本方案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在区农业农村委领导下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组强化项目指导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3、项目完成后,逐项开展验收,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验收结果向区财政局备案。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