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不断推动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能力提升,示范带动小农户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在全区范围内扶持3个玉米类规模种植主体(1000亩以上)、4个水稻类规模种植主体(2000亩以上)、1个大豆类规模种植主体(500亩以上)提升单产能力,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补。各街镇积极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参与申报。
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填写《天津市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附件1)。各街镇对申报材料审查与实地考核,填写2023年宁河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附件2),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
请各街镇高度重视,于6月16日之前将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申报表上报我委。
附件: 1.天津市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
2.2023年宁河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