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农业中心、区畜牧水产中心、区农村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落实《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按照《2023年天津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我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宁河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宁河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2、宁河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任务及补助资金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