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精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天津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服务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宁河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服务型)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服务型)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