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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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津市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24 17:05

各镇、街、园区,各委、办、局,各区直单位: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宁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沈  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凤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谢  林  区政协副主席、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杨晓莹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兼)

崔永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学成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区档案局局长(兼)

程  旺  区委督查室 副主任

陈宝阳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郭建平  区委编委办副主任

李林友  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

张晓奇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杨树泽  区教育局副书记

赵松伟  公安局宁河分局副局长

刘春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德彩  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桂虎  区财政局副局长

范树瑛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杨昕力  规划资源宁河分局、二级调研员

岳文平  区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窦世文  区住建委副主任

周卫东  区交通局副局长

绳贺元  区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徐永刚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王伯军  区文旅局副局长

李如春  区卫健委副主任

单桂兴  区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张会来  区城管委副主任

陈  兵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米  海  区国资委副主任

丁  晗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庞志江  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运向宏  区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韩雪松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朱广奇  区残联副理事长

仇宏伟  区税务局副局长         

魏朝新  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范  涛  现代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士晗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总经理

张  欣  芦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俊泰  桥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艳君  大北涧沽镇党委副书记

刘广军  廉庄镇党务副书记

杨作强  七里海镇党务副书记

刘玉洁  北淮淀镇党务副书记

张朝松  板桥镇党务副书记

刘晶晶  苗庄镇党务副书记

张洪生  宁河镇党务副书记

高  洁  丰台镇党务副书记     

赵  彬  东棘坨镇党务副书记

李  超  造甲城镇党务副书记

赵彬彬  岳龙镇党务副书记

王  平  潘庄镇党务副书记 

冯元元  俵口镇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安排部署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实施方案。

(四)推动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宁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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