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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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0 09: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及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府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坚持重点聚焦,发布了一系列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

聚焦宁河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方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并针对土地管理、保障性住房等热点问题主动公开信息。教育、卫生、生态环境等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发布广度和深度,通过线上和线下多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助力复工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坚决打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组合拳”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法合理信息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了办理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1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9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针对新要求,需加强指导培训,提升各单位对《条例》等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标准目录有待进一步落地;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抓好宣贯工作,搞好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定期总结和汇编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标准成果落地。三是推进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的回应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草案的疑虑点、关注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邮编:301500,电话:022-6956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