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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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9 15: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依托宁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府办公室信息260余条,共刊登区政府文件19件,区政府办文件21件,区政府常务会议25次,政务访谈39期。联合芦台街道、桥北街道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同时,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政策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针对性解答和说明,全年共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解读48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到有法有据、严谨规范强化协调意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办结,未发生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履行不力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政府信息的管理,增设“宁河区政策文件库”专栏,统一政策文件库格式,完善修改政策文件600余个。按照市、区相关部署,全面、完整、规范公开现行有效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责任等,构建起一套规范化、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持续把管好办好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作为推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动态调整各类信息专栏,规范有序发布展示需主动公开信息。优化页面展示,上线“宁河区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栏目,便于群众检索与查看。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使用监管平台,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

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系统业务培训会3次,约谈相关单位20余家,印发《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提升活动的通知》,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素养。继续开展全区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采用“日常抽测、季度检查、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管,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网站功能建设需进一步优化完善,特别是站内检索智能化水平较低。二是政策文件的实质性解读力度不够,针对性解读不强。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还需加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企业群众需求匹配不够精准。

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运维管理和日常更新。优化站内检索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检索的智能化水平,实现“搜索即服务”。

二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力度。根据文件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提升解读材料的可读性,加强各起草单位的解读能力,以实质化、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标准实现对政策文件的全方位解读。

三是强化平台运维监管力度。制定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夯实政府网站与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线上和线下结合,公开与服务结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