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地保证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10人,其中监察事务中心已核定编制8人,目前在编人员6人;3名在岗人员配备了执法服装,共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执法车一辆。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以维护经济发展为中心,投诉检查为主,建立群体案件、实名举报投诉、市转案件优先查处制度。全面落实“柔性服务、刚性执法”的原则,慎用处罚权,做到轻犯不罚,整改到位不罚;针对拖欠工资等侵害职工核心权益、屡教不改、有意重犯的坚决予以处罚;对不服从人社部门监管,阻挠执法的坚决予以处罚;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处罚;对严重侵害职工利益,引发群体社会矛盾的坚决予以处罚。倡导阳光执法,不刁难企业,不交叉检查,不突击检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做好普法工作
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把普法教育寓于监察执法全过程中,指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减少违法用工成本,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多次联合区总工会、司法局深入各企业、园区,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面对面”宣传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用工单位、农民工讲解了《条例》中规定的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共组织政策问答24次,开展“治理欠薪政策宣讲”入工地活动 20 余场,举办在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培训考试 6次。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和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按照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共计对74 家用人单位的164项抽查事项开展了检查。其中,作为发起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对我区17家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配合城管委、环保局等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6次,共计检查57家单位,已全部完成并进行公示。
(四)劳动保障监察效果
截止 2024年底,我局共接待来电来访1689人次,获取各类线索共2324条,依法对13 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立案调查,其中6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将3家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我局公共法培训完成率、执法人员参与执法率、职权履职率均为100%;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均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科室内部运行机制建设,促进业务流程有序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主动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投诉举报等办理的同时,将巡查检查落在实处,加强区内各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成效,畅通联动协调机制。对简易处理、协调处理的案件酌情审查,排查重点隐患,重点检查举报投诉案件多的用人单位。
三是做好平台管理维护工作。全力做好全国根治欠薪线索核处平台、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行政执法监督、互联网+监管、金保二期等平台的管理维护、执法检查、案件的录入和政务网根治欠薪栏目的维护、更新等工作,将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结果和公示等内容及时录入平台,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媒体、政务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实行联合惩戒。
四是扩大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宣传手册、举办讲座、网络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挖掘、总结推广相关案例经验,督促企业知法、守法、合法用工,从源头减少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