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琨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8K0XB5J)(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楼1007-A室,法定代表人:韩文碧)存在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文号:【津宁】劳监改字〔2025〕007号)。
文书内容为:
一、认定的事实:天津琨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赫宇科技新建库房项目(仓库四-七、车间、门卫、消控室)未按《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 津宁 ]劳监询字[ 2025]第001号)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整改指令依据、改正内容和期限: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天津琨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日内按《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津宁】劳监询字【2025】第001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你(单位)应认真执行上述整改指令,在本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凭证以书面形式报告。(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增1号;联系人:孙秀国 张用江;联系方式:69592631)
特此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
2025年0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