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环境,打造“双创”升级版政策,减轻创业场地租金负担,助力更多创业者成功创业,根据《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格确认公示如下:
梵杰(天津)人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郭文杰,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宁河区市民中心411,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峻航(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奥翔,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商业广场A区-412,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众亦(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臧俊伟,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朝阳路4号朝阳花园3-112-101室,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反映情况,请拨打监督电话:022-69591462。
宁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