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环境,打造“双创”升级版政策,减轻创业场地租金负担,助力更多创业者成功创业,根据《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格确认公示如下:
天津市宁河区明达快餐店(个体工商户),法人:王兰明,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七里海新家园汇智家园配建底商一层104-2室,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天津市宁河区巧厨壹零壹号食品经营店(个体工商户),法人:刘宇,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潘庄村老商业街(九九超市对面),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反映情况,请拨打监督电话:022-69591462。
宁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