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环境,打造“双创”升级版政策,减轻创业场地租金负担,助力更多创业者成功创业,根据《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格确认公示如下:
东玄物语(天津)设计有限公司,法人:王子超,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市民中心四楼404,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天津市华曹日用品有限公司,法人:张华一,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市民中心四楼405,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天津慕楠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瑞斌,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22号恒广科技园办公楼301,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天津杨骅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张杨骅,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22号恒广科技园办公楼302,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鸿哲教育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法人:吕奕鸣,经营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22号恒广科技园办公楼303,经过我部门审核提交材料与现场勘验,符合创业房租补贴条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反映情况,请拨打监督电话:022-69591462。
宁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