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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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09: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切实提升人社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修订完善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属性认定、发布流程等内部规程,形成了衔接紧密、操作规范的工作闭环。

(二)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聚焦民生关切

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招工用工、劳动保障等核心职能,持续拓展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公益性岗位、事业编制招聘计划、就业援助政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监察公告等公众高度关注的信息。加大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服务体验

依托宁河区政府网站人社局政务公开专栏及“宁河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围绕政策发布、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生动地推送最新人社政策和便民服务资讯。通过优化栏目设置、丰富解读形式,增强信息呈现的直观性和易懂性,进一步提升政策传播效果。同时,深化线下服务渠道建设,依托市民中心人社窗口、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站点等实体平台,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多样化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协同互补,确保信息获取渠道畅通、服务覆盖全面,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推动整体服务体验持续提升。

(四)规范申请办理流程,保障公众权利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标准格式予以答复,确保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五)强化监督指导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制度,提升全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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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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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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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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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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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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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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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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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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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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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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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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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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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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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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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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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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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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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待深化,从制定发布到解读回应再到归档清理的闭环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二是主动公开内容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与公众需求的匹配度、易读性仍需增强。三是运用新媒体渠道进行多元化、互动式公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提高。

改进措施:针对上述不足,2026年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推动公开内容更加聚焦核心业务和公众关切,提升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增强政策传播效果。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提升互动服务功能,促进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四是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过程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