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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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0:00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河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力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栏目的公开内容进行核实,确保不发生错字、漏字、病句等情况;对发布的各类信息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后发布。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各类动态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性、时效性,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度不足专业性内容解读欠缺信息公开渠道的便捷性和互动性有待提升传统渠道利用不充分政务公开栏的内容排版不够清晰,公众难以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改进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深化专业内容解读,针对司法行政领域的重要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图文并茂、案例分析、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完善业务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各业务领域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强化传统渠道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科室和时间要求,确保政务公开栏信息及时、准确、清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司法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