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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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宁河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09:18

一、行政执法队伍和职权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7人。

(二)行政执法依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18部。其中:法律和行政法规1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4,部门规章4部。

(三)行政执法职权及运行情况

我单位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3大类90项。其中:行政检查权10项、行政处罚权78项、行政强制权1项、行政奖励权1项。

2022年(截至12月31日),实施行政检查1619件,实施行政处罚40件(其中罚款78.6万元),实施行政强制1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污染源日常执法

一是开展双随机检查。按年度及季度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重点抽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风险及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加强国控点位周边环境质量管控。加大对国控点位周边涉气排放企业、建筑工地等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地表水断面附近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环境信访举报执法检查

一是推进信访调处工作。认真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对信访件做到及时登记、处理和答复。配齐工作力量,充分发挥“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落实领导带案下访机制。二是攻坚重点环境信访。高度重视上级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对督查整改问题点位再次梳理,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三)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专项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上级督察交办等工作,开展开展排污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固(危)废、联合检查、VOCs专项执法等行动,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四)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治,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监管,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强思想作风保障。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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