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题第一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按照《宁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督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实”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nhqsthjj01@tj.gov.cn。
附表: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张又天,联系电话:69559959)
附表
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任务编号 |
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 |
问题描述 |
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实 | |
责任单位 |
各镇街、园区 | |
整改目标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控秸秆荒草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
整改措施 |
一、压实责任,加强管控。制定《宁河区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禁烧工作明确到人。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露天火点高发地点、高发时段,保证做到每日多批次巡查。 二、聚焦宣传,科技赋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条文对秸秆荒草露天禁烧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委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高科学规范还田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应用,从源头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严肃处罚问责,由属地对露天焚烧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出现被生态环境部通报火点的属地全部由区领导对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二、加强巡查管控,充分利用“镇、村、组”三级网格管理模式,组织镇村干部、综合执法大队、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结合高架视频监控系统,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对辖区内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 三、聚焦宣传教育,各街镇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微信群、村广播、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条文内容,宣传露天焚烧危害性及法律责任,全力筑牢秸秆禁烧舆论“防火墙”。 四、2024年秋冬季以来,截至12月31日,我区被生态环境部通报火点18个,去年同期为40个,同比下降55%,露天焚烧火点数量较往年明显减少。 |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 |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张又天,电话:69559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