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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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09:38

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题第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照《宁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督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七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坚决”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18日至20251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nhqsthjj01@tj.gov.cn

附表: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

   202417

            (联系人:刘贺楠,联系电话:69559959


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

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项整改任务

问题描述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坚决

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各街镇、经开区、现代产业区、兴宁集团、宁投集团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工况用电系统作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对照减排清单,监控各项工序运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属地和责任部门通知到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第一时间通知到企业、工地等相关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并确保负责人知晓自身对应等级的减排措施;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重污染天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法,形成有效震慑。区生态环境局已对天津市顺远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雅美科技有限公司等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的企业进行处罚。2024年以来,宁河区持续加大重污染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共出动检查人员4011人次,检查企业1588家次,工地329家次,共发现问题47个,其中,天津市依家散热器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因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受到行政处罚。

二是科技赋能,精准检查。充分发挥工况用电系统作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对照减排清单,监控企业各项工序运行情况。实现大气污染问题“即时发现交办、快速到达处置、跟踪督查问效”闭环管理。目前宁河区应装工况用电企业398家,安装率100%,联网率100%,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升级改造,实现经济环保双赢。区生态环境局和属地政府积极推动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目前我区通过重污染绩效评级的A级企业1家,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10家,C级企业101家,评级企业重污染天气时可不停产或少停产,显著降低重污染天气预警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贺楠,电话:6955995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