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实施城市内涝
系统化治理工作方案
(报审稿)
为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增强我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强化城市水安全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40号)《宁河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围绕“一河一海一城”发展格局,坚持流域、区域、城市相统筹,生态、工程、管理相结合,加快构建高标准、系统化、城市内涝治理新格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满足韧性城市建设要求、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载体功能和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雨污管网,新建雨污水合建泵站,畅通循环,推动实现城区内涝“清零”。加快城市综合管廊布局。打通城区路网堵点,实现路网环城、新老城区更好连通。打造休闲带、运动带、文化带。实现城区大雨雨停后主干路网不积水,暴雨雨停后2小时积水全部排干,非系统性易涝积水点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新建区域不再出现“看海”现象。超标降雨和超量来水情况下,不发生严重内涝,不出现防洪堤、护岸失守事故。
城市防洪标准:宁河区城区规划防洪标准50年一遇。
内涝防治重现期标准:宁河区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20年一遇。
雨水管渠重现期达标面积:宁河区城区逐步完成提标改造。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完善体系
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排水专项规划等,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流域、区域、城市协同匹配,防洪排涝、应急管理、物资储备系统完整的防灾减灾体系。
(二)全面治理,突出应急重点
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整体提升城区内涝治理水平。以近年来内涝严重的区域为重点,解决人民最关切的淹泡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点和城区规模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策略和建设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新建区域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确保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明晰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多部门、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各方力量参与排水防涝设施投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管理。
四、工作任务
(一)区域流域治理
1.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打造七里海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典范。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完成《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17—2025年)》目标任务,巩固提升“十大工程”成效,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评价指标体系。
做好七里海湿地保护修复“后半篇文章”。以打造环渤海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为远景目标,启动七里海湿地监测监控项目规划建设。(责任单位:七里海管委会)
2.防洪提升工程。统筹区域防洪相关需求,积极与市水务局对接请示我区险工险段及未治理堤防提升改造工作,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二)设施层面治理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谋划实施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东扬雨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和西扬雨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新建桥北吾悦广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配套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委)
(三)管理层面治理
完善设施运行维护及应急保障措施。制定排水防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要求和措施,汛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及设施清疏养护等,在易积水路段设置警示标识。加强汛期时易积水路段道路交通组织和疏导、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移动泵车配置、人员值守安排等,最大限度减少超标降雨带来的内涝风险,避免人员伤亡,保障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加强洪涝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做好物防、技防、人防,购置抢险设备,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部门联动和水位协调调度。(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应急局、芦台街道、桥北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成立宁河区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宁河区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宁河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应急局、芦台街道、桥北街道、七里海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城区内涝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问题,评估治理成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的具体推动落实工作,成立前期工作和工程推动两个工作专班,分年度安排建设项目,制订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进度,保障任务顺利实施。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各类内涝治理工作,在用地保障、项目审批、资金落实上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内涝防治建设任务。
区水务局牵头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制定下一年度市、区两级政府投资计划建议和市、区两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建议,重点组织推动流域水系治理及城市内河、排水项目建设。
区发改委按照天津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做好每年度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指导加快内涝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重点项目,纳入区级重点项目和编制下一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市规划资源宁河分局依据内涝治理目标任务,结合排水专项规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规划、土地前期手续办理。
区财政局根据区级财力状况,分年度落实内涝治理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区住建委负责牵头推动分工范围内的内涝治理项目建设工作。
区城管委负责牵头推动分工范围内的内涝治理项目;协调内涝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事项审批办理。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内涝应急工作体系建设,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及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七里海管委会负责牵头做好七里海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三)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视情况分年度安排资金实施建设。结合目前区级财政实际情况,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内涝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充分用好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同时,争取政策支持,研究发行专项债券的资金平衡方案;调动和发挥我区国有企业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作用,细化项目整合和策划包装,通过整合盘活固定资产,吸收更多社会资本。
附件:1.天津市宁区河实施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小组及
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
2.天津市宁河区排水防涝治理建设项目分工表
附件1
天津市宁河区实施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报审稿)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内涝治理,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强化城市水安全保障,按照区领导批示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40号)要求,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各部门各单位职能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推进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宁河区实施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惠冰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沈洁副区长、王智东副区长、刘桓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刘卫兼任。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惠 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沈 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智东 副区长
成 员:刘 卫 区水务局局长
王 楠 区发改委主任
李 巍 区财政局局长
王 涛 规划资源宁河分局局长
崔军泊 区住建委主任
孙克震 区城管委主任
刘佑生 区应急局局长
王树来 芦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鸿江 桥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秀静 七里海管委会主任
阎 伟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全力推动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综合协调、议定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执行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推动工作情况。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部署重大事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落实。
(四)根据需要就相关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各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
(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相关工作,积极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事项,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具体组织和部门协调。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工作的具体问题组织调研、交流与研讨。
(二)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三)筹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组织交流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工作中的问题,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四)总结阶段工作进展和及工作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五)做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调研指导相关服务工作;
(六)协调新闻媒体等机构,采取信息、简报、专题专栏报道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成员单位职责
区水务局牵头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制定下一年度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建议,重点组织推动流域水系治理及城市内河、排水项目建设;制定内涝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区发改委按照天津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做好每年度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指导加快内涝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重点项目,纳入区级重点项目和编制下一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市规划资源宁河分局依据内涝治理目标任务,结合排水专项规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规划、土地前期手续办理。
区财政局根据财力状况,分年度落实内涝治理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区住建委负责牵头推动分工范围内的内涝治理项目建设工作。
区城管委负责牵头推动分工范围内的内涝治理项目;协调内涝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事项审批办理。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内涝应急工作体系建设,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及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七里海管委会负责牵头做好七里海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芦台街道、桥北街道、经济开发区配合成员单位做好工作。
附件2
天津市宁河区排水防涝治理建设项目分工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计划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防洪提升工程 |
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治理工程 |
宁河区 |
2025年12月 |
|
市水务局 |
2 |
防洪提升工程 |
蓟运河江洼口-刘庄段治理工程 |
宁河区 |
2025年12月 |
|
市水务局 |
3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宁河区东扬雨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
宁河区 |
2025年12月 |
市水务局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4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宁河区西扬雨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
宁河区 |
2025年12月 |
市水务局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5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宁河桥北新区吾悦广场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 |
宁河区 |
2022年12月 |
区住建委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6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宁河桥北新区新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
宁河区 |
2022年12月 |
区住建委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7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防汛排涝应急抢险设备(架设临时排水泵11台) |
宁河区 |
已完成 |
区水务局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8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防汛排涝应急抢险设备(购置移动排水泵车4台) |
宁河区 |
已完成 |
区水务局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9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防汛排涝应急抢险设备(购置移动排水泵车2台) |
宁河区 |
已完成 |
区水务局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10 |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防汛排涝应急抢险设备(购置移动排水泵车2台,架设临时排水泵4台) |
宁河区 |
已完成 |
区水务局 |
宁河区人民政府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