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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河湖长制管护工作从“有名”到“有实”、“有责”,明确河湖管理范围、职责,提升水环境治理管护成效,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和市河湖长办《关于加快推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划定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2〕19号)要求,宁河区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2022年底前划界情况进行公示。
附:1.宁河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2.2022年宁河区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划界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