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河区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促进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务行业强监管的目标,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局直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成效、分解细化责任,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刻领会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同时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审批制度,凡涉密类信息不宜公开的,严格保密制度执行,坚决做到公开按制度、受理依权限。
(三)建设公开载体
围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建设宁河水务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将水务工作信息传递到社会,使群众了解水务,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水务工作的新动态,积极树立良好的水务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各单位、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5